Monday, January 1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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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早期社会的形成和形态:族群结盟与部落文明
北京市艺术研究所 张岩
主持人:今天是天则所第273次双周学术讨论会。非常荣幸请到了北京市艺术研究所的张岩先生。张岩先生今天的题目是《人类早期社会的形成和形态:族群结盟与部落文明》。张岩先生从事这方面的研究10多年了。最近出了一本书,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我们也非常荣幸请到了盛洪教授来作评议。下面请主讲人开始演讲。


张岩:前一段时间,第268次“天则双周学术讨论会”,汪丁丁教授作过一个《社会何以可能》的报告。他介绍当代西方学者采用演化心理学方法,给定几个条件,然后用计算机模拟仿真,得出的几个结果。模拟仿真的社会生活背景大概是10万到1万年前,也就是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和新石器时代的初期。我今天讲的内容和他的介绍在时段上(10万到1万年前)相重合。人类社会有过这样一个过程,一般讲叫做从原始群到部落。部落和原始群之间在规模上有很大不同。原始群无法和动物群体区分开,因为比较高等的灵长类或者哺乳类动物的群体规模虽然有大有小,但是基本上都是个体构成的群体。人类早期的原始群大概也是这样。我们现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说明人类最初的原始群是什么样。

原始群肯定存在,这在考古学上已经得到证明。几十个人构成一个群体。非洲的黑猩猩是这种群体,还有狮子,这些群体的典型特征就是雄性和雄性争斗,争夺交配权,争夺一个雌性群体的领导权。可能人类也有过这样的阶段。举个例子,人类男性和女性的身高、体重不同,因为这种争斗不断的重复,一代一代的出现强者,人类选择出来的雄性的体魄就越来越强健了。至于后来是不是存在过群的杂交的阶段,有人从黑猩猩的角度去考察,认为人类社会出现过这种情况,但是当代的黑猩猩并不是生活在一种没有压力的状况下,人类施加给它的压力已经很大了。所以当代这种很少的黑猩猩群体有没有代表性,是不是可以用来证明早期人类有过这样的阶段是很难说的。

除了考古学,欧洲没有自己史前史的直观材料。所以在殖民化过程中,殖民地“原住民”部落文化和制度的有关报道不断反馈到欧洲,欧洲学者开始关注这些“野蛮人”的社会文化生活,认为欧洲人自己也曾经历过这个阶段。一些学者开始通过对部落社会的研究,试图重建地中海沿岸及其以北地区的古代社会历程。这是“古典人类学”的“文化进化论”取向。这一取向的形成,明显受到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

人类的“物种发祥地”大约在东非和东南亚一带(距今大约二三百万年)。此后,人类开始由点到面的扩散;这个过程很慢,先是在非洲和欧亚大陆,最后进入澳洲、美洲和一些渐次偏远的岛屿。进入澳洲大概是在4万到6万多年前,进入美洲则是1万到2万多年前。人类进入这些地区的时间先后不同,这些地区的地形、气候、食物资源等等生存条件各不相同,这导致不同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

在不同地区,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的开始和结束、新石器时代的开始乃至农业的出现等等,所有这些社会发展水平一般“刻度”的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与各地区的具体条件以及人类散布的时间表有关。这是“进化论”思路的考古学依据。比如说澳洲之所以更“原始”一些,假设澳洲原住民的智力水平和欧亚大陆的人类是一样的,那么至少有一段时间他是不能发展的。在人类刚进入澳洲的时候,需要有一个从点到面,分散到整个大陆的过程,这个过程基本完成以后,文明才可能生长。澳洲是最典型的人类早期形态,受外界破坏最少,所以澳洲原住民保持人类早期文化形态最完整。

回顾历史,人类社会有过一个从原始群到部落社会,再到大型古代文明的过程。现在所有的国家形态,都是在最初几个大型文明基础上形成的。汪丁丁讲到,在这一段(10万到1万年前)发生过一个人类社会复杂化的进程,人类的脑容量扩张及大脑皮质结构的演化与此同步。搞清这个进程的具体情况,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从原始群到部落社会。如果没有这个台阶,进一步的文明进程无法设想。如果停滞在原始群阶段,个体间交往和“博弈”的范围只能局限在原始群内部。原始群之间很容易发生冲突,群间冲突的主要原因是领土争端。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现代国家之间的边界划分和防卫,和雄狮在自己领土边界的巡视和涂尿液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人类早期有一个关键性的社会进程,就是从个体构成的群体发展到群体构成的群体。这是人类所独有的社会类型。而这种群体的形成,是所有更加高级文明的基础。因为部落已经整合到一个很高的程度,已经形成一种很复杂的社会,而且这种社会具有可以再整合的性质。在这个基础上,经过再整合,最终形成几个大型古代文明。在这个意义上说,从原始群到部落是人类文明早期进程中一个非过不可的独木桥。

我的具体研究方向是,从现在可以获得的记录,也就是人类学观察到的近代原始民族的民族志资料里面,试图复原这个过程。 ——为什么两个群可以合成一个群?如果没有一个非如此不可的压力,它不可能形成。在早期人类的扩散过程中,大家能都希望进入同一个富庶地区,这个区的人口密度相对就大一些,彼此之间领土压力增大,就必然发生冲突。在当时,这种冲突几乎是无法调解的。由于冲突长期存在,人们因此耗费大量的精力和生命,而且这是没有什么益处的。两个群彼此攻击,成为世仇,世世代代的打,最后有一个群被完全消灭,或是跑了。但在领土边缘又会遇到新的对手,冲突并不会因此停止。尤其是两个势均力敌的部落,也许能打上1000年,谁都不愿意让步,正常的生活长期无法维系,最后两败俱伤,别的群体就会进来填补势力真空。这种局面会产生很大的压力,迫使一部分人想到,是不是我们不再争了?合在一起可能更好一些?

我现在讨论这个问题的资料来自澳洲。澳洲大概有五六百个部落,每个部落的社会结构一般分成两个半族,两个半族的结构基本一致,下面分成若干个氏族。在澳洲有一种相当复杂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最鲜明的一个特征就是,两个半族之间一对一实行全民通婚。在欧洲殖民者对澳洲本地原始文化破坏比较少的早期阶段,婚姻制度的执行非常严格。弗洛伊德甚至认为,整个澳洲部落社会的文化和制度都是为了避免发生乱伦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有人破坏这种制度,这个部落会把这两个人都杀掉,这是最初的惩罚方式。我想说的是,通过资料来看,原始社会的人类,规矩是很多的。有一些学者认为,原始社会是一个相对愉快的时代,因为它规矩少。而我们能够看到的典型的部落都不是这样。

澳洲有一套常见的,几乎在每一个部落都普遍存在的文化和制度形态。这套制度是怎么来的?有什么功能?从这个角度深入搞下去,我发觉,很可能是结盟的结果。比如说两个半族,他们当初应该是独立的,是两个独立的小部落,在一定的压力下他们结盟了,而且是通过和平的方式结盟。他们以往长期存在彼此间的领土压力,有持续的斗争,但是结盟的过程是非强制性的,是协商的结果。两个群体合在一起,A群体有A群体的本位,B群体有B群体的本位,为了合并在一起,首先要调节二者的内部结构,使他们对应起来。其次是分配领土,包括领土上的所有资源,他们的财产清单中还包括太阳、月亮、风雨、季节等等,分得非常细,甚至一颗星星都要细分属于谁。两个企业合并,包括欧洲结盟的时候,结盟的过程里有大量的讨价还价。而原始人讨价还价更细,因为他们把抽象的东西也加进来了。包括春夏秋冬归谁,包括雨归谁。后来的研究者把这个叫做“宇宙论结构”。

当两个群都有结盟愿望时,它们不一定因此就可以实现结盟。这个过程需要拥有很高智慧的人去推动,才能完成。联盟成立以后,如果没有一整套有效的文化和制度的约束,这种联盟很容易分裂。通过澳洲现存的,上世纪人类学家记录下来的资料来看,结盟的过程得以完成,包括创立一套维系联盟长期存在的文化和制度,这些迹象清楚地表明,要有很高智慧的人参与其中才能完成。这个过程离我们现实生活非常远,我们应该怎么理解它呢?我找到一个角度,假设我们当代一个具有理性的人,他足够聪明,当两个部落结合在一起,会获得很多的利益,因此他有足够的动机要推动这个过程;他会如何去推动两个交往水平非常低,时常争斗的群体实现结合?

这个过程包括如下几个必不可少的步骤:首先是要实现接触,起码的沟通。然后是达成结盟共识,协商结盟方案,实施方案,完成结盟过程。殖民者最初进入澳洲的时候,最小的群体叫做氏族或地方群体。这些氏族和100万年前可能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其规模仍然是十几个人到几十人,他们仍然有自己固定的领土,在领土内周期性游徙,狩猎和采集食物。在食物比较匮乏的地区,人们在一个地方只停留一两天。妇女负责捡草籽,男人负责打猎,打猎的食物不是主食。将这样的群体组合到一起,非常困难。

在一个独立的澳洲部落内部,一般拥有十几个到百余个这样的小群体。这是上述结盟过程完成后的结果。有些部落很明显已经发生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结盟过程。这些部落中已经创立并正在实行的文化和制度,经过很周密的思考,或者说是“制度安排”,已经实现了比较牢固的社会整合。大多数情况下,独立部落内部的排异感会越来越小,最后能够完成一个民族整体意识的形成,实现一体化。也就是说,这些澳洲独立部落的性质实际上都是一些更小型群体经过结盟而形成的“联盟”。

在澳洲的结盟过程中,具体创立并实施了一些完成难度很高的文化和制度。比如婚姻制度,按照列维—斯特劳斯的说法,我们现代人要了解原始民族的婚姻制度,需要数学家的努力才能更加透彻。即使在今天,由很优秀的讲授者给大学生讲授相关知识,至少要用一节课的时间才能讲清楚,而且并不是每个人在这一节课里面都能听明白。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逻辑结构。

要把两个群合在一起,实现联盟的最有效的一个办法就是通婚,这在早期的人类学里面就叫做两个群体之间的“交换女人”。我这个群一个女人不留,全都嫁到你那个群,你那个群也一个女人不留,全都嫁到我这边来。你那个群或者我这个群内部如果发生了越轨,惩罚一般是处死。在欧洲殖民者对澳洲本地居民的文化和制度没有造成严重破坏之前,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所谓“乱伦禁忌”曾经是十分有效的制度保障:人们相信,如果有谁破坏了上述婚姻制度,必然会遭到神的惩罚。而神的惩罚比人的惩罚更加可怕。一些早期人类学家发现,在许多近代原始民族中,如果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由部落神创立和保护的制度,他会在几天之内被活活吓死。弗雷泽曾援引大量事例证实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迷信”曾经是确立“理性”制度的重要“支柱”。

另外还有一种重要制度,它可以算是虚拟的经济学。第一个步骤是前面提到结盟过程中的资源分配,先是加盟者对实际领土的分配,然后是部落领土内的所有动植物,还要把天、地,太阳、月亮、星辰、山、水、风雨雷电甚至石头,所有能看到和想到的东西,包括一年四季甚至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也都分掉了。在这个基础上,存在一种表面看来十分奇特,但对维系联盟团结却十分有效的制度。具体说,在若干个加盟群体的财产清单中,分别拥有人们日常食用的若干种主要的动植物资源。每一种主要的食物资源,都需要由它的产权拥有者举行每年一度的“增殖”的仪式,才能生长繁殖。其他的氏族才能得到这种食物。

比如袋鼠氏族如果在这一年不举行袋鼠的“增殖”仪式,袋鼠这个物种将因此灭绝。其他氏族将因此失去这种食物。这个氏族拥有对袋鼠施行这种法术的“专利”,其他氏族无权也没有能力替代。袋鼠氏族本身不吃袋鼠,或只在仪式中象征性吃一点点,这是所谓“图腾禁忌”。换言之,袋鼠氏族拥有包括每一只袋鼠的“袋鼠食品库”的钥匙,并每年一度打开库门将这种食物毫无保留(自己不吃)地馈赠给其他氏族。

一个联盟内若干个加盟群体,分别以同样方式拥有这一地区人们日常食用的若干种主要食物。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供需关系,各加盟群体每年举行自己负责的“增殖”仪式,将各自“食品库”的大门打开,无保留地提供给其他加盟群体。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加盟者之间彼此依赖:我必须保护你的存在,否则就没人做仪式了,你负责的那个食物明年就没有了。我对你提供支持和保护,同时就是保护我自己的切身利益。

由此构成一条文化的绳索,将联盟内每一个加盟者牢固地捆绑在一起。大家彼此端着对方的“饭碗”,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造成诸盟员间谁也离不开谁、谁也惹不起谁的依存关系。还有一些氏族拥有非食物类图腾,同样非常重要。比如说我拥有并负责袋鼠(食物)的繁殖巫术,盛洪拥有并负责雨的繁殖巫术,我对他的依赖性可能更强,因为只有他做了仪式,第二年才会下雨,而下雨才能有植物生长,袋鼠才能吃上东西。他要不下雨什么都没有。所以每个氏族都不能缺少,一个部落内的许多氏族被这样一组“迷信”的制度捆绑在一起。

在澳洲的部落中,几乎每一个氏族都要定期举行各自“利他主义”的图腾增殖仪式。仪式内容大同小异。这种仪式在阿兰达人部落中称为“因提丘玛”(Intichiuma),这个名称已经成为人类学称呼澳洲“图腾增殖仪式”的专用术语。在部落社会“联盟文化和制度”基本内容中,利用“分配过程”创立社会整合制度是最为巧妙的创制之一:分配的结果是建立了盟员之间彼此依赖的互助关系。这是制度创立的第二个步骤。

弗雷泽称这种互相举行图腾仪式的制度为“巫术合作制”,甚至认为理解图腾崇拜问题的钥匙就在于此。这是一个十分卓越的重要见解。“巫术合作制”的互助和依赖关系建立在“迷信”基础上,也就是人们对因提丘玛(Intichiuma)仪式“物种增殖效果”的深信不疑。这个制度以“迷信”为基础,但对维系联盟的聚而不散却具有非常现实和有效的重要功能。从这样一组文化和制度的社会功能,可以反过来寻求其创立的意图。最初设计出这种制度的人以及在一次次结盟过程中使用和完善这个方案的人,他们是用“谎言”制造“迷信”,利用“迷信”推行制度,利用这种“迷信”制度作为维系联盟长期存在的“工具”。

接下来我初步讲一下神权制度的早期情况,即宗教现象的早期功能和创立意图。这里有一个比较简单和容易理解的事例,就是摩西时代的创制情况。摩西策反以色列人摆脱对埃及法老的附庸地位,逃出埃及,向东走,最后定居迦南一带。在这个过程中,摩西创造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包括在宗教变革中创立一神教。他把宗教作为一种工具。这个事例比较容易分析,因为摩西在这个方面的做法简捷有效,目的明确。比如说,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以后,有较长一段时间处在迁徙之中,没有条件设立固定的宗教设施。但摩西创建了一个围在“会幕”内的宗教设施,他把所有的神圣的东西,包括约柜都放到了会幕里边。这是一种可以多次拆卸搬运的流动性的“神庙”。

他推行一些制度,或者要宣布一些重要决策时,都不说是我要你们(以色列民众)怎么样,而是以神的名义号令民众,说神要你们怎么样,他是在转达神的旨意。为此他以多种方式使用“会幕”。比如说,他让“会幕”中直接发出神的声音,实际上是人的声音。又比如说,他走进“会幕”与神“相见”,出来后向人们转达耶和华神的指令。在这个意义上,“会幕”成为摩西时代神权政治中的宗教“道具”。

再说一个摩西颁布《十诫》的策略。这一次他以西乃山为圣所,以耶和华的名义“叫山成圣”;谁也不许上,触摸这个山的石头都会被处死,谁不参与处死的行动也会受到神的严厉处罚。在预定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在西乃山上的时间,摩西制造了一系列欺骗性的人为“声像效果”——“山上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营中的百姓尽都发颤(《出埃及记》)”;于是“西乃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烧窑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动。角声渐渐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说话,神有声音答应他。耶和华降临在西乃山顶上,耶和华召摩西上山顶,摩西就上去(同上)。”

山上“神有声音答应他”,实际上是人的声音。摩西从山上下来后颁布了神传授给他的《十诫》,实际上是他自己创立的制度。西乃山上的“声像效果”实际上也都可以人为实现,只是需要大量人手来具体完成。摩西出身于利未部落,利未部落在摩西创制中被指定为“祭司的职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摩西曾在“西乃的旷野”核查以色列十二支派“能临阵男丁之总数”,共有六十余万人。利未部落除外:“利未支派不列其数,利未人却没有按着支派数在其中。”(《民数记》)“因为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惟独利未支派你不可数点,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计算他们的总数。”(同上)这是由于利未支派专门负责各种“圣职”(如“会幕”和“法柜<约柜>”等“圣所”器物的搬运和布置),所以在平时不纳贡赋,战时不从军旅。原因之二应与大规模“声像效果”的炮制有关。《民数记》后面提到,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的利未人,共有八千五百八十名。这个人数足以完成上述“声像效果”。摩西时代的大多数奇迹,都是人为可以制造出来的。

《旧约》对古代希伯来人这一段历史的记载比较翔实,有一个问题含糊不清,在摩西与耶和华神之间,谁是工具,谁是工具的利用者。从史料角度考察《旧约》,是摩西在利用耶和华神,是他以神为工具来推行制度,所谓神权制度。这个工具在当时非常“好用”,不需要任何动员工作,就是下达指令,而这个指令是强制性的,神要我下达的,如果你们不执行,神会惩罚你们。

摩西在以色列历史上毫无疑问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本质上他对以色列民众是善意的,他的愿望是要让这个社会处在一个更好的状态,至少在对付外敌方面。他开创了一系列全社会的制度,包括完整有效的权力系统,具有劳作和军事双重功能的社会组织建制和赋税制度等。但是他赖以建立制度的手段完全是欺骗性的,他对以色列民众的智力尊重程度很低。

摩西有两个选择:第一,尊重希伯来民众,诉诸人们的理性,讲清楚为什么要制定这些规则,为什么人们必须要遵循这些制度;让人们彻底搞清这些道理后去自觉遵守。第二,采用欺骗手段制造“迷信”,借助“迷信”推行制度。他选用了第二种方法。他是怎样考虑这个问题的?他为什么要放弃第一种方法?为什么最终选用了第二种方法?这应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典型案例。简单说:第一种方法成本高,收效慢,不能保证制度约束的有效和持久。第二种方法成本低,收效快,有利于长期、稳定的实施。摩西因此选择了愚弄希伯来民众的欺骗手段。——应当怎样评价这种现象?

在早期部落社会里,也存在与摩西创制类似的情况,——理性化和工具化的神权制度。制造宗教,然后借助宗教去控制社会。对于制度的创立者来说,不存在非理性和神秘的东西。简单说,就是把“圣”和“俗”区分开,在人们观念中强化“圣”,也就是强化神的至尊地位及其庇护和惩罚的超自然能力,然后借助“圣”去控制“俗”。这是早期神权制度创立和实施的基本“原理”。前面提到澳洲部落的“乱伦禁忌”和“巫术合作制”,都属于这样的制度。

再举一个例子,澳洲部落的成年礼。澳洲4/5的部落是母系继嗣制度。澳洲社会女性的地位不高,成年男子的群体是部落的社会中坚,主要的文化传承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澳洲部落的主要社会权力集中在老年男人手里,所谓“长老执政”。成年礼是一个青年加入成年男子群体前的教育过程和接纳仪式,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一整套部落文化和制度在世代更替过程中的稳定传递。

一个人在结束童年时代,开始接受教育的时候,要给他灌输逆来顺受的思想,并将一整套部落文化和制度逐步传授给他。还要在他身上弄些疤痕,作为进入成年的身体标记。在澳洲有一种割礼,非常残酷的,有些人因为发炎就死了,但是这个身体标记制度也决不改变。说明这个制度的强硬性。仪式结束的时候还要把他放到火上烤几分钟,考验他的意志。人们认为,整个教育过程和接纳仪式都是由部落神所制定。部落神无所不在,他监督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细节,并严厉惩罚破坏规则的执行者。这是神权制度及其功能的典型体现:避免遭到神的可怕惩罚成为人们遵循制度的主要动机。

澳洲每一个氏族领土内都有一个图腾圣地,所有重要的仪式都在这里举行。仪式举行时妇女和儿童必须远离此地。为此,人们使用一种响器,用绳子拴上一个木片或者石片,快速转动起来,就会发出嗡嗡的响声。妇女和儿童被告知这是神发出的声音,听见这个声音她们就非常恐惧,远远离开。当一个年轻人通过成年礼被接纳入成年男子群体的时候,他被告知事情的真相。这个秘密如同由俗到圣,进入成年男人群体的一个门槛。进去以后,他会逐渐获悉许多世代相传的部落历史、文化和制度。这个门槛以及门里的所有东西,他必须对妇女和儿童保密。如果这个秘密泄漏,泄漏的人和知道的人都要被杀死。这个制度十分严格。这些制度和摩西创制的思路基本一致。澳洲还有很多类似的制度。

澳洲还有一种普遍存在的重要制度,所谓“灵魂转世”的制度。神话是部落历史的载体,一些澳洲部落神话表明,在所谓“梦幻时代”也就是每一个部落早期的结盟时代,结盟过程的主持者以神的名义分别授予每人(结盟事件的直接参与者)一块石头,并告诉他,这块石头将来就是你灵魂的载体。很普通的石头,在澳洲叫做“储灵珈”。这是一个明确的许诺:凡是赞成结盟的人,可以因此得到永生。

这个许诺的实现方法是确立一套保证每一个结盟参与者的灵魂可以“得到永远循环的投胎”的文化观念和制度。具体包括:第一,确定“储灵珈”的永久性存放地点,在每一个氏族或地方群体领土内,都有一个图腾圣地,这里存放着一堆石头(储灵珈)。这堆石头就是他们灵魂的档案。第二,采用摩西“叫山成圣”的手段,用“禁忌”和“禁令”将“储灵珈”和图腾圣地保护起来。在日常情况下,一个普通族人无故进入此地会有杀身之祸。第三,确立一套与“储灵珈”相关的灵魂转世观念。并将图腾圣地确定为灵魂转世的“基地”。

当结盟参与者死去,他的灵魂就进入这块石头。然后在新一代族人出生时为他安排“再生”。在一个儿童接受最初的成年礼教育时,部落长老将那块石头拿给他看,十分郑重地告诉他,这是你的身体,这是你的灵体,你就是当初那个人的托生。并将那个人的具体情况都告诉他,那个人什么样你就应该什么样。这是十分有效的一种文化传递方式,直观的认同和模仿。澳洲成年礼上还有一个假死新生的仪式,神在仪式上把接受成年礼的青年杀死,再赋予他新的灵魂。于是,当初那个结盟参与者的灵魂,在一个新的身体内得以复活。

这是“献身者”皈依部落宗教的重要步骤之一,可以收到脱胎换骨、再世为人的皈依效果。这个青年的人格意识由此发生一个奇妙的转换:我的灵魂是过去的一个人,我不是我,我是他,他才是我,才是真正的我。我终于在一个新的身体内获得再生。上一代长老对他进行极其严酷的成年礼教育,是为帮助他的灵魂在一个新生的躯体中觉醒。假如没有这个过程,“我”的灵魂便不能得到一个新的躯体,无法再生。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同时也就意识到自己的义务。自己这一代人有义务采用相同程序使上一代族人的灵魂在下一代的躯体中得到觉醒和再生。如果这种文化断掉,我将失去再生的条件。这是澳洲小型社会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文化奇观——两代灵魂彼此协助,轮流占领一代代新的躯体。这种文化的延续性非常强,它甚至可以几十代,上百代不改变或改变很少。

当时人的平均寿命很低,随时面对死亡威胁,人们对死亡的畏惧并不亚于今天的人。因此,对于结盟时代的族人来说,“永生”是一种足以打动人心的巨大利益,这是人们支持结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制度设想的妙处在于,它一方面可以直接推动结盟进程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可以在结盟完成后长期维持部落文化和制度的稳定延续。

上述几种制度在澳洲500多个部落中普遍存在,而且大多是组合在一起同时存在于一些具体的部落中。澳洲部落的结盟时代被称为“梦幻时代”,部落的所有文化和制度都和梦幻时代结合在一起,被认为是那个时代的产物。结盟时代是澳洲部落的“轴心时代”。那个时代的两代人一直就这样通过周而复始的灵魂转世生生不已。这种类型的制度设想十分巧妙周全,需要很高的智慧才可能完成。大量迹象表明,美洲和非洲一些具有更高发展水平的原始民族,都曾经历过澳洲的发展阶段。旧大陆一些大型古代文明,其文化和制度也与澳洲阶段存在渊源关系。比如,早期的成年礼教育制度一直残留到我国的夏商周时代,叫做冠礼。

如果“澳洲阶段”的确是人类早期文明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独木桥”,对这个阶段文化和制度的深入了解,就应当是社会科学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基本课题之一。我把它叫做“部落学”。汪丁丁的介绍中谈到,当代一些西方学者,从演化心理学的角度也在关注这个阶段。但是,这项研究浪费了很多经验资源。我们拥有近代原始民族大量十分宝贵的民族志材料,在这个素材基础上考察“社会何以可能”是更加实际和稳妥的认识途径。

前面提到,深入了解这个阶段的文化和制度,我认为有一个十分有效和有趣的认识角度。我们可以尝试这样的思考:如果我是一个身处其中的原始人,如果我足够聪明,并已经充分认识到结盟的利益,我应当采用何种方式实现两个独立群体的结合,同时还要实现联盟的牢固,也就是最大限度的长久存在,聚而不散。具体存在哪些结盟的障碍,哪些因素可以导致联盟的瓦解,必须解决哪些十分现实的具体问题才能实现我的目标。结盟的步骤怎样完成,文化和制度怎样构建。在所有这些思考的基础上,去寻找部落制度的最佳方案。如果上述思考不是胡思乱想,而是切合实际的深思熟虑。思考者就可以对这个阶段的文化和制度进行更加具体和准确的了解和评价。穿过漫长历史的烟尘,去领略初民时代文明引领者的智慧。

关于这个问题我就讲这么多。

后来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一些更大规模的群体组合,用历史人类学的说法,从游群到部落,酋邦,再到早期国家。酋邦社会有一个典型特征,其内部群和群之间是分层的。在独立部落阶段,氏族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分层。酋邦也是社会结盟的产物。在结合过程中,一些强势群体凭借优势把加盟群体进行了制度化的分层。和酋邦同等规模且同时存在的还有部落联盟,像北美洲的易洛魁联盟。易洛魁联盟也有它的梦幻时代,也有它的结盟过程,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个策动者。这个人的情况与摩西相似,他在结盟过程中一直代表神在说话,他的身份是神还是人有些分不清楚。

中国大型古代文明的起点,应当是一个外向征服型的酋邦或部落联盟。它凭借较大的群体规模,更严密的社会组织和权力系统,更高效率的社会动员能力和军事能力,逐渐向其外围扩张。它的征服对象包括一些独立的部落、部落联盟和酋邦。征服的结果不是消灭或奴役对方,而是将这些小型社会纳入一个中央和四方结构的方国系统中,组成一个由天子级政权统辖的庞大的“万国”联合体。这是我国夏商周三代原始王朝的形成基础。在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和制度中,既保留了一部分酋邦传统(集权、等级),也保留了一部分部落传统(平等、道德)。

在与三代史相关的古文献中,有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对德义传统的反复强调。部落社会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产生基础,对于我国的古史研究者来说,前者也是后者的认识基础。三代社会也是典型的神权制度,了解这个时代的文化和制度,也必须在迷信的表象之下去考察其理性谋划的成分。秦汉以后中国文化的主体内容是孔子开创的儒学,三代文化则是孔子信仰和学说的核心依据。也就是说,两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主体内容中大部分原创性成分来自三代。因此,只有通过对三代社会文化和制度的深入了解,才有条件准确界定我们这个文明的属性。


现在我想谈一下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五四前后中国文化界兴起的疑古思潮。当时疑古派声势是非常大,五四新文化人的基本思路是整理国故,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引进西方的东西。引进西方的科学民主没有问题,是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思想性的批判我觉得也无所谓。此一时彼一时,当初可以打倒孔家店,今天可以改变想法。改了就改了,不伤筋骨。关键问题是,疑古思潮中将许多真实的古文献“证明”为“伪书”。使其失去作为史料的“资格”。这些古文献是中国古代历史的载体,历史研究因此失去依据。以致有“东周以上无史”的说法。这就对中国文明的历史和文化传统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断了血脉,伤了筋骨。

近年来人们回顾“疑古时代”,时常使用“冤假错案”、“酷吏”、“平反昭雪”一类词语。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在这些词语中,古文献的“角色”被置于被审判者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位置。胡适是疑古派的导师,他多次提到对古文献的证伪应当“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蒋介石说的“宁可错杀,不可错放”,汪精卫说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个漏网”。蒋、汪这样说是为了“剿共”“清党”,是政治逻辑,是杀人。胡适这样说是为了“反对孔教”,是学术中的政治逻辑,是杀文献。古史辨者的工作最终指向对传世古文献的大范围证伪。于是,在中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一批专门进行“史料审查”的历史的杀手。正如徐旭生先生所说:“由于他们处理史料这样地不审慎,手里又拿着古人好造谣的法宝,所以所至皆破,无坚不摧!”

顾颉刚的“层累”学说,是对胡适“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的呼应,是最具杀伤力的“史料审查”方法。这是一种先定罪名再找证据的强行“断案”:以“层累地造成”作为指证口实,先将一些古文献判定为“伪书”,然后再到略晚些的文献中去寻找作伪证据。仔细阅读近代以来疑古者的证伪工作,不难注意到一个突出的事实,那就是在洋洋大观的证伪工作中贯穿着一种“酷吏”般强横的气势,包含了过多的捕风捉影,大量使用“丐辞”、“默证”,罗织罪状,深文巧劾的情况十分明显,真正缺少的恰恰是足以构成确凿证据的证明成分。因此,有必要对疑古者的理论、方法、证据、证明步骤和主要结论进行一次严格意义上的重新甄别。

这项工作已经有人在做,但还缺少真正有分量高水平的正面甄别。如果让内行人举出新旧“疑古派”两个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十有八九会说:阎若璩,顾颉刚。我最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关注这个问题,最终选择的甄别对象不是顾颉刚,而是阎若璩。其原因是:第一,清代考据学是我国近百年来史学研究包括“疑古”研究最重要的学术基础之一,阎若璩和胡渭二人被认为是清代考据学的直接奠基人。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将其列为清代汉学家第一人。第二,孔传《古文尚书》是历来“证伪”对象中最重要的儒家经典,经阎氏《尚书古文疏证》“定案”为“伪书”。这是疑古传统中头等大事,是最成功的“证伪案例”。第三,从黄宗羲、纪昀、钱大昕到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都对阎若璩的“证伪”倍加推崇,至今为止人们仍然对他的“博极群书”和“科学方法”之“严密”津津乐道。在“疑古成果”中,阎若璩打下半壁江山。因此,“走出疑古”绕不开他,绕开了走不出去。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全书128条,阙29条,实有99条。我对这些“证据”进行了逐条甄别,结果发现其中没有一条足以构成确凿证据。主要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据的质量问题,二是论证的逻辑问题。这种“学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研究,更像是刑事案件的侦破审理。阎若璩的特长是充分运用了刀笔吏陷人于罪的各种招数,强词夺理,无中生有,捕风捉影,深文周纳。此人是绝顶聪明的诡辩大师,不能成立的证据经他笔下生花居然铁案如山。我对此进行甄别的文章已经初步完成,题目是“阎若璩《疏证》伪证考”,副标题是“清代考据学存在多大问题的一次检验”。文章正面甄别了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中大部分主要证据,选择的标准是三百年来被时常提到的所谓“铁证”。这些证据粗看都有道理,细加推敲都有大问题,实际上是一些经过巧妙“包装”的伪证。

阎若璩是一个典型的名利之徒,才高八斗,屡试不中,郁闷之余,走此一路,而且志在必得。于是以撰写《尚书古文疏证》而成名。晚年则“希宠恋奖”,康熙南巡江浙,他进献颂诗渴望召见,未能如愿。于是命其子北上,献所著书及《万寿诗》多首,希望求到康熙御书一幅字,褒奖其学问。皇四子胤禛写信请他进京设法相助,他卧病在床,得书不胜惶恐荣幸,霍然而起,不顾年老病衰,千里奔波,日夜兼程,赶赴京师。被胤禛请进府邸,不日病情加重,故纸堆中一世雄才因此送命。病重时友人探视,劝他要“老当自重”。这是他炮制伪证的人品背景。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追究,一是阎若璩的证据是否可以成立,二是如果不能成立为什居然成为么三百年来的“铁案”。爱因斯坦在写给别人的一封信中提到,为什么现代科学发生于西方而没有在中国,这是因为西方现代科学的基础是古希腊的形式逻辑和文艺复兴时期的通过系统实验进行因果探索,但在中国不具备这个基础。阎若璩其人固然绝顶聪明,他的炮制伪证固然十分高明,但毕竟经不起严格细致的逻辑推敲。清代考据学鼎盛时期为什么无力纠正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中大量十分严重的考据错误?没有严格的逻辑工具是一个重要原因。形成于五四前后的新疑古派已经拥有形式逻辑工具,为什么不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反而承讹踵谬,变本加厉?疑古时代已经过去半个世纪,为什么至今仍然走不出来?这种情况只能说明我国的历史科学仍然处在很不成熟的状态。一门健全的学科必须要有一个知识的轮廓,要有一套获得和分析经验的相对成熟的方法,一套修复谬误和良性生长的机制。这是当代学者面对的问题。

今天我就讲到这吧!


主持人:张岩先生今天讲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题目非常难,听过以后我也是似懂非懂。从原始人到形成部落,再联盟,最后形成早期国家的这样一个过程,尤其是早期的原始群到形成部落的过程可查找的资料非常少,可考据的东西也很少。大多是从对现代部落的观察中得到的一些证据,来加以推断得出的。在这个研究过程中有很多可以想象的空间,张先生提出了结盟或者说合作的方式,这是一种途径,我感觉应该还有其它的途径,比如战争。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兼并或者合作,或者联盟,可能更多的是通过战争的方式形成的。两个部落如果在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语言,不同的宗教信仰,那么这两个部落要实现联盟的话难度非常大,很大程度上可能只能通过战争的方式。战争可以使一种文化屈服,迫使它接受另一种文化。

另外,部落与部落联盟动机到底是什么?如果它是一个完全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社会的话,它有多强的动机要联盟?早期基本上是以全民通婚的方式来实现联盟的,而且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很大程度上也是靠通婚来解决。这个我也不太懂。下面就请盛洪来做评论。


盛洪:张岩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这么大的题目讲了一遍。在座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听懂,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里面内容太多了,本来应该是好几本书的,在这里就是一本很厚的书,叫《部落文明到拟定制度》,实际上他前边还有两本书,一本书叫《山海经和古代社会》,另一本书叫《图腾制与原始文明》。这么多内容通过这么短时间概括出来是很难的。我已经关注他的研究很多年了,包括这本书我也提过一些意见,他引用了很多古代文献,我看着非常头疼,但是我一直认为,张岩的这个研究非常重要,而且他研究出来的结论是很有理论价值和学术价值的,只不过现在不被很多人所认识,这和国家的学术结构有关。研究上古史的人不是现在公认权威的学术圈子里的人,用我们的话说就是野路子。但是我是非常关心上古史的,因为研究制度经济学有一个非常大的兴趣是制度起源,而制度起源不能凭空去想象。当然,现在也有计算机的模拟,但是更多的还是要从具体的资料中去发现。

另外我还看过别人的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我有一个感觉是,张岩跟他们的区别主要是方法上的区别。我所接触的上古史的研究方法大概是两类,一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它有一套理论,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五个阶段,你就往这上面套就可以了。你发现一个墓,你就说还没有出现阶级,是共产主义阶段,如果发现一个墓大一点,就可以说已经出现阶级了。这就是完全套用现有理论。严格的讲,这套理论无效的可能性很大,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是100多年前的人了。还有一类研究就是一种考古学的研究,发现一个东西了,然后做一个大致的评论,这几乎是一点理论框架都没有。国外也有一些理论,但是相对来讲比较粗糙。

张岩理论的特点是,他想从内在逻辑去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制度?肯定这套制度是最佳的,在现代人看来是很巧妙、很精密的一套制度。它之所以很巧妙、很精密,是因为,只有靠这套很巧妙、很精密的制度,人类才能发源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大的文明。他有一个比喻非常好,就是如果人类只是经济学假定的功利主义的人,那么不会有现代的社会。这个比喻非常到位。如果我只是在乎我的利益,我就为了利益跟别人去争夺,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入伙,如果只是靠这两种方式,人类现在可能穷得很,也小得很,跟动物不会有太大的区别。恰恰是这些现在看来比较巧妙、比较精密的制度,使得人类发展了。这是他的一个思路。

这些制度可能有一些证据,现代的关于原始部落的所谓人类学的这种研究,加上考古发现,另外还有中国古代的文献。当然,刚才说到疑古派,很多文献都是作伪的。但是现在有一种说法叫逻辑证明法,不管它是真的假的,总之只有这样安排人类才能活下来,那么文献是胡编乱造不出来的。胡编乱造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概率非常低。所以他是反过来证明,不是用测碳14那样的考据的方法来证明,到底是战国的,还是春秋的,或者是更早以前的?他这种方法叫做逻辑证明法。这种方法很有意思,而且我觉得特别接近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他的一些书,尤其是这本书,以及上一本,《山海关和古代社会》,有的人看起来毫无意思,而我看的是饶有趣味,而且就是经济学的逻辑。他这套方法是一种基本上可以接受的、逻辑清楚的叙述。其中包含了很多证据,包括考古分析。当然,我认为他仍然是假说,因为这是上万年,甚至几十万年前的事情了。而你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是根据一些蛛丝马迹去猜。所以这还是一种假说,但是我宁愿倾向于这种假说。别人的也是假说,从我的理论审美倾向来看,我更容易接受他这种假说。

另外我想讲一下他的这种研究有什么意义?刚才讲的第一点就是制度起源问题。起源问题是引人入胜的。我觉得要研究学术,推测起源是非常有意思的。另外还有一些动机,他对上古史的研究是能够从中发现某些文明的现在能存在特性的根源。这类似于弗洛伊德所讲的,一个人的个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他一生的最初几年,也就是他的童年时期。弗洛伊德学派在进行人的心理治疗的时候很大程度上要看你童年的经历,然后才能把握你的个性特点。这样一种思路和分析方法不是绝对的对,但是他有他的道理。

同样的,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文明,它的特性的把握也确实需要往前追溯,要看到文明早期,形成的时候面临的情况,以及当时你做出的一些特征的对应,甚至在你的历史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历史事件,这些重大事件对你的文明的早期的制度安排的影响。这对于你今天理解这个文明是非常重要的。你甚至可以从中发现这个文明和其他文明的重大区别。这个区别不是今天的区别,而是很早以前的。比如说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区别,可能在很早以前是差不多的,区别就出现在石器时代。但是他走到一个地方就会有分衍,这和当时的重大历史事件是有关系的。

另外,这样一个很有意思的文明的特点在今天可能也是很有用处的。比如说,今天这个世界的文明的趋向和张岩说的趋向不太一致。他说,人类文明是不断转化成越来越大的文明体,或者社会体。而现在的世界不是这样的,现在是在不断分裂成比较小的文明体。应该说所谓的科学技术,所谓的理论知识,比原来不知多了多少倍,但是它不能利用现代的这样一些手段使人类文明形成更大的整合,所以我们看到现在的文明体在不断的变小。

人类发展到今天,可能会觉得自己要比古代人高明许多。但实际上不是,他们可能丢掉了人类根植于上古社会的寻求人类文明体不断整合、不断壮大的一些基本的制度安排或者做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回到过去,去看看过去的人是怎么做的,也可能把这个东西用于今天。所以这个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也一直非常关注和支持张岩这个研究。

张岩的这本书一开始就是讲,我面临一个问题,也就是我跟别的部落在竞争,而我有两种手段,一是把他们全杀掉,剩下的就是我,这种思路到今天仍然有,还有一个思路是我杀不了你,你也杀不了我,所以我们要合作,在古代合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通婚。通婚但是不能乱伦,两个部落之间要形成一对一,你的男人和他的女人要这样通婚。而且部落合并的时候可能也不只是两个部落,而是三个,甚至四个部落合并。那种情况更复杂。但是通婚一定要有一个确定的条件,不要部落内部自己通婚,这样会瓦解部落间的合作纽带,虽然我们两个部落合并了,但是我仍然是在部落内通婚,那就形成了两个不能交融的部落。所以当时有一些非常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更大目标的部落间合作,所以对个体是有些禁忌的,让你不能破坏秩序。一个破坏秩序的例子可能会瓦解整个制度,所以要用非常严酷的手段去制止违背者。于是上古人类就发明了很多东西,像八卦这套排列方式就是所谓的阴阳排列的方式,它是可以用于部落通婚的一种安排。而且有一个延续到晚近时期的制度残余,比如昭穆制度。昭穆制度的的基本功能是分代。

后来部落不断扩大,它不仅要靠婚姻制度,而且整个社会制度要和经济秩序、政治秩序结合。早期也不能光靠婚姻关系,还要建立部落权威,而权威的形成不是靠暴力。奥尔森有篇文章讲过,假设一群土匪驻下来了,变成了坐寇。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会形成国家,会保护产权,会提供公共产品。这是奥尔森的一个非常著名的设想,但是在文明早期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坐寇当时是没有什么武器的。

中国在禹的时候形成了早期国家,当时是黄河流域好大一片。大禹时期当时应该是新石器后期,没有很好的武器,青铜器都是很贵的,而且他也不可能靠青铜器统治整个黄河流域。他另外有一条路,就是所谓的宗教,所谓原始宗教。原始宗教刚才张岩讲是一种欺骗。早期部落内的秩序、禁忌是要强制执行的,这要靠暴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他靠的只能是所谓的宗教力量,所谓的图腾,按照李泽厚的说法,叫做巫术传统。巫也是一种宗教,早期的原始宗教,萨满教。刚才他讲的摩西也是这样。

早期的人面对大自然是非常无力的,他对神有一种敬畏。这种敬畏现代人是无法体会的。因为他随时可能被野兽吃掉,或者有山洪暴发等等,包括人对死不理解。不会有人拿着武器逼你怎么样,他只是告诉你,神要你这么做。有这些权力的人就是最初的所谓的祭司,专门管宗教的那些人,他是靠神来发号施令的,我说他们是假传神旨。这样的例子我们在电视剧里面也看到过,像《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就总是假传神旨,每次都要装神弄鬼一番,这时候天王洪秀全也必须跪在他面前,因为他代表天了。

这种时候就可能出现两个结果,一种结果是这个人会以神谋私,我假传神旨,大家要给我好处,这样最后他自己就会完蛋,整个部落也会完蛋,因为你只是给了一个对你有好处的秩序;当然也确实有这么一种人,假传神旨是为了部落好,像摩西提出了“摩西《十诫》”。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有的部落假传神旨,以神谋私,这个部落就肯定不会繁荣了。但是像摩西这种人就可能使部落繁荣起来,因为他给出了一个正确的社会秩序,他不是只为了自己谋私利。《十诫》内容包括,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等。这些各种各样的制度,各种各样的道德秩序是很不错的。

人类社会最初的社会都是政教合一的。这时候部落合并,一方面靠的是通婚,通婚是一种低层次的解决方法,这时候需要一种宗教改革,所谓图腾整合。张岩在《山海经和古代社会》这本书就讲过这个。我也写过一篇文章,叫做《龙的诞生》,龙就是一种图腾整合。张岩讲的这些所谓非实物的东西其实就是图腾。这按我们现在的话说就叫做无形资产,或者叫做文化资源。无形资产和文化资源其实是有价值的。举个例子,现在两个企业合并,一般是把两个企业的名字放一块。而且每个企业一般都有一个logo。像美国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合并以后,logo就变了,两个logo合成了一个,其实这就是一种图腾整合。

张岩刚才没有讲到从部落文明到礼乐制度的过渡。礼乐制度是中国特有的。而这个过渡在以往研究中总过不来。要不就是原始社会,要不就是周公、孔子以后了。在原始社会,或者说从三皇五帝一直到周公、孔子之间的关系,我有一个理解,最初的政教合一的国家后来逐渐走向崩溃。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过一个所谓的脱魅运动,大家不信神了。原来是大家害怕神的,史官要对国王做的事情进行记录,过去做的记录不是给后人看的,而是给神看的。史官是要报告上天的,所以史官相对非常独立,或者最初他就是氏族政权本身,或者他出现过一次分立,所谓的俗圣分开了。一开始国王是不敢碰他的。春秋战国时有个史官记下了,今天谁弑君了,结果他被杀了,他的儿子当了史官,但还是那么写,又被杀了,再来一个人,还是那么写。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这和他是早期的神职人员的特性有关,你不应该杀我,不敢杀我。因为你杀了我你就触怒了神,你是要倒霉的。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一个脱魅过程,大家不信神了。这样他就敢杀史官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对神给出的旨意,不要偷盗,不要杀人,不要奸淫等这些道德禁律和社会规则逐渐有了更深的理解,而且它变成了某种内在的东西。这种内在的东西就是德。这个“德”不是现在所谓道德的“德”,它是从早期宗教的规则中引申出来的。你要遵守这些德,你就能繁荣。这个逻辑就是,你如果有一套比较好的部落规则,你这个部落就会繁荣。这时候逐渐有德的概念了。到后来逐渐脱魅了,没有神了,这时候从周公、孔子来看就更要强调德了。

德跟神的旨意不一样,神的旨意是外在的,而德是内在的。这样就形成了某种阶层,叫做君子,由君子来维系这套规则。另外,他对历史的记录给出了一些案例,告诉你你要是不遵守这套规则你就会倒霉,不是你倒霉就是你的子孙倒霉。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理性化的东西,德变成了人的内在的东西,君子阶层则是社会精英。这些最初是从宗教功能演化过来的。最后到了周公、孔子,他们告诉你,你就要遵守这些东西。你遵守了,你就能发展,就能强大,子孙就能延续,形成了后来的所谓的礼乐制度。我觉得这是至少值得讨论的,或者值得重视的一个东西。

我花了这些时间,就是想再给大家解释一下张岩这个研究的脉络。当然我说的也许不是太准确,但是我觉得他说的太简单了。我就同时做一下补充。


李实:盛洪又把它进一步通俗化了一些。下面我们开始讨论。


自由评议人1:我就说一点,经典的传统的人类学有一个假设,从一个一个单独的部落往上面推,推它怎么形成部落联盟,然后推它怎么形成国家。但是这个假设现在看来基本上是错的。因为从人类学和基因组成这方面的证据来看,人类大约是20万年前东非同一个猿的种群,甚至是同一只母猿的后代。其他的那些化石,比如说北京周口店发现的30多万年前的猿人,那些都跟现代人类没什么关系。而那个猿的种群经过长期的缓慢的迁徙,当然同时也有一些大规模的迁徙,分布到了世界各地。这种大规模迁徙的大致路径是从小亚细亚到伊朗,然后到南亚,然后进入中国,接着进入中亚。中亚也有一批人,他们是从欧洲过来的。这里面有一个基因的证明,中国南方人的基因谱系要比北方人复杂得多,这就是人类是从南方发展到北方的一个证据。这种大规模迁徙就说明,中国的上古史,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的历史,并不是一个一个单独的部落,把它封闭到那,是一种风平浪静的历史。人类的上古史很可能是波澜壮阔的。有大规模的种群迁徙必然是有了大规模的上层政治结构,然后才有了底下的部落结构。逻辑是反过来的,并不是说先有了部落,然后有了大的部落联盟,最后有了国家。而可能是先有了大的上层结构,这应该说不是国家,经过大规模的迁徙然后分散到了各个地方,形成了部落。但并不是说分散到各个地方以后,这些部落再重新联合。而是在平原地方并没有形成分立的部落,它一开始就是一种大规模的结构,只有在边远的地方,在封闭起来的地方才形成了小的部落。住在平原上的人,进化到一种比较发达的文明以后,再反过来看这些住在封闭地方的人,于是形成的一种想象。


你这个描述过程很像是近代欧洲的移民过程。但是在远古的这种东西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


我说一下。实际上你们说的并不矛盾。他说的是更早期的那种逃难性的过程。


我还有一个更直接的证据。人类从中原一带迁徙到东北,时间非常晚,大约是8000到5000年前。


张祥平:我给你讲一些史实吧。张岩讲的这些资料主要是澳洲的。而澳洲这些东西有一个大前提,就是没有优势部落出现。实际上后来的古文明出现,全都是有优势部落的。关键就是澳洲的那些部落和后来的,尤其是我们中华文明,是在什么时候分道扬镳的?正好在你说的8000年前,全世界没有什么大的分道扬镳,而且基本上都是母系。这时候开始分道扬镳,这在中国是有记载的。我稍微说一下方法问题,中国有一整套方法,三纲九目,文字、文本、文明,文字下面包括形、义、引申义,文本包括在一个句子里的含义、在一个上下文的含义、在当时整个时代文献中的含义,文明是指写作者所处的时代的文明以及对话双方的文明等一整套中国的考据和方法。这是非常严格的。

当然,每一套都还要跟地下材料结合起来。一个地下材料发现,立刻就可能推翻全部前边的结论。像刚才张岩说到的,顾颉刚否定《尚书》的最前边三篇,《尧典》、《舜典》和《禹贡》,一旦甲骨文出来,它就全面否定了。所以顾颉刚到了晚年是完全不提他以前做过的事,他知道他完全失败了。他知道自己错了,但是他不纠正,不纠正于是还遗毒了很长时间。这就说明有一整套的方法,以及地下的材料出来以后,可以补足这些东西。

那么我们中国人是怎么样在8000年前就完全走上了和澳洲完全不同的道路?主要原因是北半球中纬度地带的四季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因为大家都往好的地方逃难。而恰恰在那个时期,北半球中纬度地带冬夏开始分明,刚开始还不是很明显。但是我们所记载的伏羲的母亲那一代仍然是母系,伏羲是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的。伏羲的母亲是在蓝田出生的,而她的这个部族逃难到了甘肃的秦脉一带。

伏羲作为第一个父系社会是怎么出现的呢?就是因为他们逃到了甘肃。这时候环境变得更严酷了。他们就必须用较少的耗能来维系整个部落的存在。而母系社会的缺点在于,一个母系住这,一个母系住那,男的要性交的话必须晚上从这个氏族跑到另一个氏族去。现在泸沽族的情况就大概是这样。为了性交必须一晚上来回跑,这是非常消耗体力的。在环境严酷的条件下他们不得不想另外一种办法,这时候伏羲就想到了我们不来回跑了,我就把你的女人接到我这里来。

但是我们要保证一个制度,因为两个部落马上融合的话就会出现一个大问题——乱伦,所以这个制度就是,你的女人到我这来,我保证在我这只有一个人跟她性交。这是一个大的创造。而且根据记载,当时逃难过去的不只是伏羲这一个族,另外一些族不赞成搞父系,于是他们分裂了。因为环境毕竟严酷,所以他们一部分人就撤回到了陕西江水一带。江水一带是神农。伏羲的事情大约发生在7000年前。

后来神农也转成父系了。再到后来环境更严酷了,伏羲这一批人就转移到了山西一带,就是黄帝氏族。神农因为一开始就是在环境好的地方,所以势力比黄帝氏族大。但是黄帝氏族受的磨难多,所以能力比较强。接下来尧舜禹汤的历史就是我们大家所知道的了。

总之就是环境把一些优势部落挑选出来了,黄帝氏族,尧舜禹汤这些优势部落最后出现了秋天储粮,度过春荒,这样必须有一个数字来记录。于是产生了数字、文字,这才产生了文明。由于他们能储粮了,他们的自然繁殖能力强了,马上就盖过了所有其他的部落。当然中间还出现过一些反复,由于只有他这有粮食,别人就来抢,于是出现了泰康失国。泰康失国以后,部落开始重新建筑城市。这个我就不讲了。我的大概的意思就是,优势部落的出现以及所有的这些变迁都是因为环境和人的互动造就了制度和文化。


自由评议人2:我提一个问题。张岩先生是用澳洲的500多个部落的史料来进行分析的。每一个半族有多大的规模呢?


张岩:澳洲的部落一般分三层,第一是部落,它是一个集群,部落再分成两个半族,两个半族是相互通婚的,规模是三四百人,五六百人,而大概的分布有点像棋盘式的。每个半族下面叫做地方群体,或者氏族。母系的情况下地方群体里面包含了很多氏族成员。而在父系情况下,至少男性成员一直都是这个氏族里的。因为地方的食物条件等各个方面不一样,可以供养的人数不一样,有的密度比较大,有的密度比较小,澳州中部几万平方公里就一个部落,它底下有100多个地方群体。地方群体一般十几人到几十人。其内部结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全是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而且你说的那个问题澳洲早就解决了,虽然是母系,但是都是固定的从夫居。


所以这就需要分开来讲了。在7000年前,澳洲跟我们是同样的阶段,到了7000年以后当然要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了。


自由评议人2:我刚才问的问题是关于规模。10几个人的规模和上千人的规模的意义不一样。10几个人的规模基本上就是个家庭群体的概念。


张岩:澳洲地方群体的规模有个幅度。少的10几个人,多的最多能到四五十个人。比如海边的地方群体,他们食物来得很容易,而且可以长期保持供应,它就可以半定居性了。而越是贫瘠的地方的群体就越是只能一直在运动中。


自由评议人3:我提的问题关于通婚,为什么要是半族?半族之后是非常固定的跟对方的男女通婚,如果是以家庭为单元的话,很快就会出现近亲通婚,繁殖退化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因为人是高级动物,不是低级动物。低级动物判别不出来近亲婚姻造成后代的明显衰落。因为人的智力水平比动物的层次要高,判断很清楚。所以他们很快意识到家庭内部的通婚会使种族衰落下去。为了生存,一定要和对方,和异族进行通婚,以避免部落的衰落,所以通婚是不是因为这样一个关系,而不是兼容的关系。


张岩:早期确实有这种说法。但是我觉得这个思路有个矛盾。他说,群间通婚是在群内通婚、乱伦的情况下,人种质量衰退以后,大家开始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于是出现的。现在有个问题是,在种群没有退化的时候,人类智力没有出问题的时候他们没有完成这个,却在尽出傻子,智力普遍退化的时候他们反而完成了这样一个非常高级的事情,这个可能性比较低。


自由评议人4:关于近亲通婚危险性的问题,只是不太人道,并非种群一定要退化。如果两个纯系都是好系,无论如何近亲通婚都是没关系的,绝对优质。但是近亲通婚,如果不是太坏的两个系,有一批人刚出生不久就死掉了,没关系,死亡率高一点而已,而像残疾、弱智这样的人是会被淘汰的,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不允许这样的人存活下去。所以当时他们是不怕近亲通婚的。根据人类学的调查,安徽就有两个家族,一直保持着近亲通婚,保持着最优良的基因。这也是有先例的。


自由评议人5:我说四个问题。第一,刚才大家在争论人类的早期活动。我觉得可以参考一下化石方面的证据。第二,我想请教一下张先生,澳洲的五六百个部落,他们的神是不是还停留在功能神的阶段?是不是有走向单一神或者全能神的阶段?他们的图腾分布是不是和他们信仰的每个神有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另外我想请教一下,东一族的凤鸟的图腾和华夏族的龙的图腾,它们彼此的消长关系,你有一个什么评价?第三,你说的结盟是一个最佳的方式,是不是以后的酋长那样的形式呢?包括早期的国家是不是呈现一个下降的趋势?第四,你使用的资料是不是都是文字的?我觉得是不是还有一些传说、歌谣之类的东西可以借鉴?


张岩:澳洲的神至少一半以上的部落有一个部落神。奥地利有个神甫叫施米特,也是一个著名的比较宗教学家,他曾经专门搜集全世界原始民族的至上神的材料,澳洲也有不少。这些神的功能特别清楚,他的基本功能就是立规矩的人,你破坏了他的规矩的话他就要惩罚你。但是一般情况下他是保护你的。他的十二卷巨著《上帝观念的起源》对后来宗教学有很大影响。在古代的文化里,至上神是主导,是文化的核心,他至高无上,无所不能。你在哪他都能看得见,你的所有行为都在他的监督之中,他可以无限惩罚你,有各种各样的方法让你不要破坏规矩。


自由评议人6:我有一个问题,刚才你讲到摩西和犹太人的时候,说摩西利用神进行欺骗,而其他犹太人的智力很低下。但是在现实中犹太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种族之一。所以在我看来,摩西是借助了神,但是一般的犹太人知道摩西的十戒是非常高明的,是具有统治性的,虽然是借助神,但是一般人能够理解他的意义所在。所以他这个十戒就很起作用,犹太人就很信服。虽然是以神的名义,但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并不低。他们看到了社会的内乱,这都是人类智慧提高之后的结果,他知道这种不良结果是不应该的,但是没有人能够很快解决。而摩西借助神的力量提出了十戒。一般人并不傻,而是理解了自己部族存在极大的问题,而借助这个力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他们非常聪明的接受了十戒。因此我认为后来的犹太人非常聪明并不是偶然的。你的那个解释,认为摩西是非常聪明的,而其他犹太人的智力是低下的,我不太赞成。我觉得应该是,摩西借助了神,而其他人理解到需要借助神来统一意志,来戒掉他们内部的弊病,所以很配合的做了这个十戒。


自由评议人7:我有一个问题,《圣经》是60多个人写的,其中《旧约》和《新约》写的时间相差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如果只是编造故事的话怎么可能连贯起来呢?


张岩:举个例子,会幕,经常发出像云一样的红光,实际上就是烧火的效果。任何以色列人,除了祭司这一族人以外都不知道这个秘密。普通以色列人如果无故接进会幕,就要被处死。这是为了保守秘密。


自由评议人8:我还有个问题。摩西当时把以色列人从沙漠里带出来之前,在沙漠里待了40天,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是神从天上赐给了他们食物,这个食物叫做马拉。但是当时以色列人不知道它叫什么,他们就用希伯莱语问,这是什么?后来就翻译成了马拉。当时也没有水,摩西借助神的力量找到了水。


张岩:现在的问题就是,你认为《旧约》的奇迹是真的,而我认为人类历史中没有发生过这种宗教叙事中的超自然现象。我把《旧约》当作史料,用它去研究不存在超自然现象的客观历史。


自由评议人9:张老师讲的不错,但是有一个问题。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国外已经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如果按照进化论去讲,猴子至少进化成了3种以上的类人猿。你这个理论好像没有找到类人猿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仅仅是现在的研究还差得太远了。

麻姑神像经历了三次沧海变桑田。喜马拉雅山顶上现在有海洋生物化石。地底下的煤是古生物变的。没有大的沧海变桑田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达尔文的进化论对古生物的这些问题是无法解释的。

最近我们国家好像在做一个寒武纪生物学的论证。不知道您对这个有什么看法?


李实:今天就到这,再次感谢张岩先生的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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